大数据局职能,大数据局概述
国家数据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,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统筹推进数字中国、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: 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。 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。 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。
2.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: 拟订数据要素产权、流通、分配、治理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草案、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。 拟订数字中国、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规划。
3.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: 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。 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。 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,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。
4. 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: 组织实施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发展规划。 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、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。
5. 数据安全政策: 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、数据标准规范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。
6. 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: 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。
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将有助于促进数据要素技术创新、开发利用和有效治理,以数据强国支撑数字中国的建设
大数据局概述
大数据局,作为新时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门,肩负着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多重职责。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大数据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,大数据局作为其管理部门,其职能配置和作用日益凸显。
职能配置
大数据局的职能配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统筹规划大数据发展战略:负责制定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,指导地方大数据工作,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。
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:统筹协调各部门、各地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,打破数据孤岛,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。
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:引导和支持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,培育大数据产业链,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。
提升政府治理能力: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,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。
保障数据安全: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数据安全监管,保障国家数据安全。
内设机构
大数据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:
办公室: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工作。
政策法规处:负责起草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,组织开展大数据政策研究。
发展规划处:负责制定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和规划,指导地方大数据工作。
数据资源管理处: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、各地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,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。
产业发展处:负责推动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,培育大数据产业链,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。
安全监管处:负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数据安全监管,保障国家数据安全。
人员编制
大数据局的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,主要包括以下人员:
局长:负责全面领导大数据局工作。
副局长:协助局长工作,负责分管领域工作。
处室负责人:负责本处室工作。
工作人员:负责具体工作。
工作成效
大数据局自成立以来,在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:
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取得突破:通过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,有效打破了数据孤岛,提高了数据资源利用效率。
大数据产业发展迅速:大数据产业规模不断扩大,创新能力不断提升,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。
政府治理能力显著提升:大数据技术在政府决策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,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。
数据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: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数据安全监管,保障了国家数据安全。
未来展望
面对新时代的发展机遇和挑战,大数据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,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,为数字经济发展、政府治理能力提升、国家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。
深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:进一步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,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。
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:培育大数据产业链,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助力经济增长。
提升政府治理能力: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,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。
加强数据安全保障: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数据安全监管,保障国家数据安全。